医生,在生命面前,选择尊重信仰,还是敬畏生命

图片[1]-医生,在生命面前,选择尊重信仰,还是敬畏生命-差一撇

下面是一个故事,一个生命跟信仰的故事。

在2007年第23期的《意林》杂志上刊登了这样一则题为《产房里的致命信仰》的故事(相信很多看过这期《意林》的朋友看过那则新闻报道之后第一个联想到的就是这篇文章吧?),经查证,该事件是一真实事件:1994年8月28日夜晚,美国康尼迪格州的斯旦福医院里,一位产妇在生下她的头胎孩子后,残留在产妇子宫内的一片胎盘组织突然引发大出血。医生判断,如果不输血,产妇竟将因失血过多而死亡。正当医生下达输血的命令时,产妇的丈夫却忽然坚决拒绝输血,因为他们的宗教——耶和华见证会,规定信徒不能输血,否则就是对宗教的亵渎。“信仰对我们来说比生命更重要,当信仰与生命发生冲突时,我们宁愿放弃生命坚守信仰!”丈夫如是说道。

原来,他们夫妻二人都是耶和华见证会的信徒。耶和华见证会是19世纪70年代创立的一个基督教的小教派,有着严格的清规戒律,如信徒必须穿着严肃,举止有礼,不准离婚,否则就是淫乱,这是最起码也是最重要的道德标准。此外,还有一条让常人难以理解和接受的教规,那就是根据《圣经》“输血是教规所不能允许”的认定,不管在什么情况下,无论全血还是血制品,耶和华见证会的信徒都不准接受输血,一滴都不行,否则就是忤逆和亵渎教会,要受到严厉的处罚。对于他们来说,死亡只不过是一次超脱,信徒可以再生。全美所有的医生都知道这一条规定。过去,在美国司法史上,他们为争取自己信仰的权利,曾经表现出过令人刮目的勇气,他们所赢得的几个案子,是美国最高法院的里程碑判例,进入了美国学校的教科书,妇孺皆知。现在在美国,谁都知道,不管你是不是认同他们的教义,不管你是不是讨厌他们,他们的宗教信仰必须得到尊重。而当时的主治医生自然也知道,所以当他得知他们是耶和华见证会的信徒时,便束手无策了。

视死如归的产妇在继续出血,生命正在一点点地离她远去。一脸悲壮的丈夫开始祷告,看来他是准备让妻子殉教了。

输血还是不输血?此刻,这个极简单的问题却让主治医生头痛不已。作为医生,治病救人是他的神圣天职,但是他又不能违背病人出于信仰而做出的决定。可是,如果再不下令输血,就会眼睁睁地看着病人死在自己面前,这是犯罪,他的良心会因此而不得安宁。

此时,主治医生耳畔突然响起当年从医学院毕业时立下的誓言,即“希波克拉底誓言”:“作为一个医生,要尽其所能为患者谋利益。”但是,产妇的最高利益是她的生命还是她的宗教?什么决定更符合病人的真正利益?时间分分秒秒地过去,生命一点一滴地消逝,再也不能拖延了,主治医生旋风般冲出产房,驾车高速冲向州高级法院。

医生做出了只有美国医生才会做出的事:要求法官发出输血的命令。这时已经是凌晨2时。从睡梦中惊醒的法官听完医生医生简短的陈述后,立即做出紧急裁决,这是他30多年法官生涯中惟一在夜里做出的裁决,也是最快最特殊的裁决:允许医生医生在未经病人同意的情况下施行输血。

得到法官的裁决后,医生激动得流下了眼泪,立即揣着判决书风驰电掣般赶回医院。法律高于一切,产妇和她的丈夫不得不违心接受输血。

在总共输了7品特鲜血以后,产妇得救了。母子均安好健康。

尽管产妇从内心感激医生,并深深为他的人道主义精神所感动,但她还是“恩将仇报”,把医生医生告上了法庭,控告他侵犯了她的宗教自由权利,要求推翻法院的深夜紧急裁决,禁止医生在未经病人同意的情况下,违背病人的宗教信仰给病人输血。

法院认为这一指控已经过时,医生是得到法官命令才输血的,现在病人已经康复出院,不再存在侵权伤害,不予受理。产妇不服,向州最高法院上诉。经过近两年的审理,1996年4月9日,州最高法院作出一致裁决,裁定医院违反了个人之身体有权自主决定的法律传统,侵犯了该产妇宗教信仰的宪法权利。大法官们指出,不管医院拯救人命的情况是多么紧急,不管医生救死扶伤的职业规范是多么崇高,这些都不能压倒该病人保持自己身体和精神完整性的权利。只要她充分了解事情的后果,并且有能力作出决定,那就有权根据自己的信仰作出决定。

医生医生因此受到重金罚款,但他并不后悔,产妇拒绝输血是出于宗教信仰,他坚持为产妇输血同样是出于人道主义信仰,谁也没有错。

这件事发生后,该产妇一跃成为全美耶和华见证会信徒心目中的英雄,而医生成为全美最受患者尊敬的产科医生,自然,他的生意也更加红火。

州最高法院说,同样的情况以后还会发生,所以医院需要法律上的行动指南,怎样处理病人不愿输血的情况。医院方面的发言人在州最高法院裁决后说,医院和医生认为,他们是根据病人的最好利益而采取措施的。正因为这是一个棘手的问题,所以才要求法官下令,以得到法律上的指导。

有些人不同意州最高法院的这一裁决。他们提出这样的问题:病人的宗教信仰固然必须得到尊重,但是医生出于“希波克拉底誓言”的救死扶伤的信念也应该得到尊重,那么,生命和信仰,到底什么更重一点?医生的职业道德要求他们,无论如何不能见死不救。眼睁睁地看着病人死去,明明可以救活而不救,这不就违背了医生的誓言吗?病人来到医院,却又不让医生输血,强迫医生看着病人死去而无所作为,自己的信仰固然得到了尊重,但不就是强迫医生违背医生的誓言了吗?

但是,对于州最高法院来说,这里不仅有生命和信仰孰轻孰重的问题,也许这个问题是永远无法回答的。对于法律来说,法律必须回答的是,谁来作出这个判断,谁有权作出这个判断。在这个特定案例中,生命和信仰都是属于该产妇的,生命和信仰的轻重,只有她自己有权决定,别人不能用自己的价值标准,强迫她接受。如果生命和信仰两者只能取其一,那么,只有她自己来决定,要生命还是要信仰。如果允许别人强迫她接受他人的判断,那么,宗教信仰的自由就岌岌可危。

可是,真的面临人命关天的时刻,耶和华见证会信徒拒绝输血的宗教信念到底是不是重于挽救他们的生命,这个问题仍然折磨着必须作出决定的世界各地的医生。这不仅是一个道德问题,这更是一个法律问题。在这样的情况下,这个两难问题还常常被推到法官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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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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